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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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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12-18
《关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面向“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战略,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挥学校主要优势和借助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学校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推进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与专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海外,充分运用学校的优势平台,进一步推进学校办学育人与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机融合,加快学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和产教融合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过建设,总体实现学校教育和区域产业发展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学校办学和育人水平不断提高,对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2.以打造浙江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示范校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的产教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培养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敢于社会担当、勇于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产教融合共生态建设
1.加强校、政、行、企、会合作网建设。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构建校、政、行、企、会合作办学和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助推产教融合工作。
2.实施“校友千花盛开工程”。健全并完善以校友为主体,以“学校校友总会、金融教育基金会”为载体,充分运用校友力量推进产教融合工作,鼓励校友参与大创小镇建设,引导校友企业与学校建立紧密型产学合作关系,形成学生在学校学习、进企业实践、获校友指导的创新互动的良好生态。
3.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以捷克研究中心为平台,积极加强“专业+国别+语言”研究,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省情和校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
4.深化行业交流合作。以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全国财经类高职院校联席会主席单位等为平台,加强与省内外同类职业院校共享职业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吸引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办学,建立健全学校行业指导委员会、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等组织及其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学校教育工作与行业的有机融合。
5.探索建立产业二级学院。广泛吸引与专业相关联的企业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学校办学,积极发挥校企主体作用,有序探索和推进产业二级学院建设,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学校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二)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全面推动校企协同育人。进一步深化学校“行业 校友 集团”共生态办学模式和“六业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基于产教融合,建设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省级优势专业为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以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保险、信用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商务英语、文秘专业为载体,探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以银领学院为平台,大力推行人才订单培养。以淑女学院为平台,积极推进现代职业魅力女性培养。以笃行创新创业学院为平台,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才俊班等,继续举办好创新创业校友论坛和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2.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进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培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推进笃行创新创业学院和笃行创业园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共同参与的“3+1”、“2+1”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开展“四个一”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模式改革和以“商德”养成为灵魂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创业孵化中心”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培训”,探索校企共同开发职业类、创新创业类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交叉课程,及培训包和教材;加强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开展“长三角杰出工匠进校园”、“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风云浙商进校园”等活动。
(三)着力加强产教融合的专业建设
1.完善专业体系建设。依托“优势+特色+品牌”,打造专业协同生态系统,推进各专业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推进实施金融专业群产教融合综合体、会计专业群产教融合有机体、商贸与文创专业群产教融合共生体、信息与互联网专业群产教融合双主体建设。以推进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建设为重点,以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与专业为契机,推进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跨境电商等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推进人才类型结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课程体系调整。
2.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二级学院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及专业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努力实现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的合作办学格局,与企业共建共享兼具教学与实践功能的公共实验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冠名二级学院、创新研究教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等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学校要把学生就业质量作为设置调整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评聘办法,加大产教融合工作业绩在评聘中的权重,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人才引进等方式,扩大具备丰富产学合作经验与资源的人才队伍,聘请劳动模范、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高技术技能人才等担任学校兼职教师,探索重点专业或新兴专业教师团队引进绿色通道。提升专业教师“双师素质”,优化师资队伍“双师结构”,推进建设“校企双导师制”人才培养团队。建立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教师假期实践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或兼职。
4.以协同创新平台为载体,加强产教融合。以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为平台,推进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院建设。组织普惠金融发展与浙江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浙江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金融发展支持高质量增长与风险防范等课题研究,建立以研究成果为指标,以激励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建设以校内教师为主,以校内柔性引进领衔专家为支撑的研究团队。以浙江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平台,推进应用技术研发团队建设,支持柔性引进或聘任研发人员进入协同创新团队。以笃行创新创业学院为平台,推进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和管理队伍建设,聘请专任创业导师和兼职创业导师,遴选银牌创业导师、金牌创业导师与卓越创业导师。
(四)全面推进产教融合的成果积累与社会服务
1.推进校企协同创新技术技能成果积累和运用。围绕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专业运用技术协同创新、行业企业员工培训、企业资信评估”等为核心服务的技术技能积累与应用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省级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开展应用技术协同研发、智库建设,鼓励软件著作权、专利技术等应用技术成果转化;支持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共建共创共享依托大金融产教融合共同体、社会服务有机体、高职金融教育综合体建设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的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实训基地、省级实验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紧密型产学合作基地,推动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
2.打造共享信息平台。充分运用金融、国贸、互联网金融等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成果,推进共建共享校、政、行、企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强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专业、跨校际共建共享。
3.加强校办企业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学校专业和人才优势,探索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方式,建设特色化、专业化职业培训平台和移动客户端,不断提升浙江金苑培训中心对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学历进修等服务水平,广泛吸引各级政府和各类行业企业向学校购买服务。推进杭州资信评估公司、浙江众诚资信评估公司建设,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全面实施“企业评级服务工程”,为机构、企业提供优质评级服务。
三、支撑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
1.科学规划产教融合工作。适应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与转型,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产教融合工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产教融合推进措施、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支持二级学院相关专业主动对接与其相关联的地方经济建设项目。
2.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工作制度。实施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健全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助推校企合作育人形成长效机制;制订学校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加强创业导师队伍管理,助推创新创业学院健康发展;完善校企联合技术研发团队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工作, 建立专业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工作的业绩考核制度。
3.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3+2”培养模式,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吸引企业参与学校招生计划的研究制定;制定国际招生制度,设立留学生奖学金。
(二)加强组织工作保障
1.健全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围绕产教融合工作,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二级学院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围绕产教融合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完善产教融合工作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学校落实专门责任部门和人员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院长为学院产教融合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产教融合工作分管工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门人员,以保障产教融合工作开展。
(三)加强激励措施保障
1.落实经费支持保障。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对省级及以上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中保障产教融合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保障用于孵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的经费需要。
2.鼓励教师科研和指导学生参赛。将科研团队的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作为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岗位评聘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学校对科研成果转化的团队、部门或二级学院给予奖补。对遴选为银牌创业导师、金牌创业导师与卓越创业导师的教师,对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或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给予奖励。具体激励措施参照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政策执行。
3.鼓励教师和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企业实践锻炼。具有应用技术协同创新成果、相关企业工作或校企合作工作经历且成绩显著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在学校岗位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优表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和表彰。对当期开展校企合作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取得研究成果的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奖励。具体激励措施参照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政策执行。
4.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宣传;对在产教融合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各个部门积极支持、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产教融合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推动产教融合工作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实施意见于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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