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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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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1-01-05
徐 涵
【摘 要】本文主要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职业教育实践中形成并逐步完善起来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期通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炼,阐释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路径。
【关键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创新
【作者简介】徐涵(1964),女,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背景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背景可以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一)概念定义
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教育领域中频繁使用而又不够明确的一个概念,这一命题在教育领域的运用始于人们对“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这两个问题的认识。目前,学术界关于人才培养模式内涵有不同的理解。
本文把人才培养模式界定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育工作者群体所普遍认同和遵循的关于人才培养活动的实践规范和操作样式,它以教育理念为基础,培养目标为导向,教育内容为依托,教育方式为具体实现形式。
职业教育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近代大工业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活动。基于此种认识,我们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界定为在一定的职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职业教育工作者群体所遵从的关于技能型人才培养活动的实践规范和操作样式,它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基础,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以技术知识和工作过程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校企合作、强调做中学为主要的教育方式。
本文把“创新”界定为是一种新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是指在对我国传统的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反思的基础上,从教育理念、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及教育方式等要素出发,创建或完善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既包括新模式的创建,也包括对已有模式的改进与完善。
(二)实践背景
首先,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远离工作世界,不能满足经济界的需求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直接动因。传统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无论在指导思想、教育内容还是在培养方式上都难以满足经济界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素质要求。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课程改革的实践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奠定了实践基础。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直进行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奠定了实践基础。其中影响比较广泛的主要有: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进行综合课程体系的实践探索、借鉴CBE课程模式,进行模块式课程体系的探索、“宽基础,活模块”课程模式的探索、颁布了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模式的探索、以及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项目课程的探索。上述6种课程模式与课程方案的实践探索尽管各有特色,但它们也有一些共性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广泛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并努力使这些经验本土化;二是努力尝试突破传统的学科体系的课程模式,建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三是把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作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四是努力实践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五是强调与企业的合作,并努力使企业界的需求体现在课程模式之中。这些实践上的探索,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
再次,合作教育理念及实践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了指导思想。合作教育的理念及其在各国的成功实践,如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三明治”教育、美国和加拿大的“合作教育”、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澳大利亚以行业为主导的“TAFE”模式,为我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最后,以就业为导向的提出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严峻的就业形势和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偏离,促使2003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以及2004年教育部高教司1号文件《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就业导向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为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以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主要体现为:在培养目标上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宗旨,在教学内容的建构上以职业能力的形成规律为依据;在培养的方式上强调在“做”中学,坚持校企合作,其根本宗旨就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工学结合以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就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模式。
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在我国长期的职业教育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不仅有丰富的实践基础,而且有多学科的理论做支撑,已成为我国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典型模式。
(一)工学结合概念、发展历史及理论基础
尽管2005年以来在教育政策文件中频繁使用“工学结合”概念,但对工学结合的内涵并没有做明确的界定。2006年以后,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工学结合的内涵。尽管学者们对工学结合的表述并不完全相同,但其核心内容是一致的。本文把工学结合定义为:工学结合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模式。它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应具有如下特征:
(1)主要适合于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2)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培养过程,教育计划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商定并实施与管理;
(3)生产工作是教育计划的整体组成部分并占有合理的比例,也是成绩考核评定的重要部分;
(4)学生作为准职业人员参与相应的生产工作活动。
与工学结合相关的概念主要有: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这些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区别,尽管这些概念强调的都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但在使用这些概念时,所强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具有来自经济界的实践需求,而且具有深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做支撑。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指明了方向;情境学习理论和体验学习理论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提供了学习理论依据。
(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形式
我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从19世纪中叶的工学并举,经过几个历史时期的实践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 年来的职业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1、理论实践一体化模式
理论实践一体化模式是指将企业建在或引入学校,在校内企业中,通过完成具有教育意义的职业工作任务,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达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它的具体实现形式主要有:
(1)依托骨干专业创建教学性公司
该模式主要指依托学校的骨干专业,创建产业实体(即教学性公司),形成“依靠专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专业,办强专业引产业”的完整产教链条。该模式的典型案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计算机专业注册成立实体公司,建成校企一体、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性公司。
(2)校企合作创建教学工厂
该模式通常由企业投入设备、技术专家、承揽设计与施工任务,由学校投入用房、水电及相关设施,校企双方合作在学校内共建教学工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客户要求参与、完成部门生产任务。该形式可以充分地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优势,形成双方优势的互补。
(3)校企一体,企业参股职业教育
企业以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注入股份合作办学。企业对学校具有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分享办学效益。企业通过参与办学来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该模式的典型案例: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股份制办学。
尽管上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模式的实现形式不同,但它们在本质上具有共性的基本特征:将企业建在学校,可以使学生尽早地接触工作世界,将理论与实践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有利于学生对整个工作过程的了解及综合职业能力的提高。
2、“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学术界对“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表述并不一致。“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建立在校企双方相互信任、紧密合作的基础上,以就业导向明确,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及企业参与程度,实现学校、用人单位与学生三赢的一种产学合作的高层次形式。该模式实现了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高度密切合作,从根本上解决了职业院校教学的职业针对性、技术的应用性以及学生的就业问题。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培养目标的针对性使得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狭窄和单一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发展产生局限。学校为了追求学生的高就业率,也无法完全履行教育机构的职能,培养的目标和手段带有很强的短期性,无法实现教育资源效益的全面提升。
3、工学交替模式
“工学交替”是指学习和工作交替进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它是在学制内将每学年分为学习学期和工作学期,工作学期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赚取工资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这种模式通过“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多次循环的方式,不断提高学生对知识与技能掌握的深度与广度,促使学生职业认同度和职业能力的形成。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学校学习与企业生产做工交替进行,学用紧密结合;学生具有学生与“员工”的双重身份。
4、“2+1”模式
这一模式是将学制分成两段,第一阶段主要在校内进行公共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校内实训课(主要在校内实验室、专业室、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教学;第二阶段是顶岗实习阶段,学生到企业生产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双方指派指导教师进行跟踪指导。通过这种方式将学校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运用于生产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感受职业氛围、了解工作过程,形成职业能力。
“2+1”模式是我国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实行的一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具体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变式,比较典型的是“l+1+1”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一模式是将学制分为三段,第一阶段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职业学校进行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意识;第二阶段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职业学校进行专业课和实践技能的教学,强化学生的职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第三阶段是企业顶岗实习,学生在工作岗位上将在学校获得的知识与技能运用于生产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符合经济界需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尽管在具体的实践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与传统的学校形态的人才培养模式相比,无论是对学校、企业还是学生,该模式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对学生: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可以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可以促使学生转变就业观念,修正自我定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岗位技能;有利于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对学校:有利于职业学校的发展。有利于学校的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有利于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对企业: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企业通过参与人才培养,一方面可以建立自己的特色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可以依托学校专业人才集聚的智力和人才优势,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但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在实践上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工学结合中的“工”的教育性问题
工学结合的核心是通过课堂的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这就对“工”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工” 在这里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工作,而是指具有教育意义的工作,应当成为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应“工”的部分,学校与企业应当共同制定教育计划,包括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等。尽管《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2006)中已有相关明确规定,但是在工学结合的实践中,很多职业院校并没有从教育的角度对工学结合的“工”的部分进行管理和计划,没有相应的教育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而是把责任完全交给企业,企业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把学生作为简单的劳动力来使用,使得“工”丧失了培养人的教育性。
2、工学结合的机制问题
工学结合的载体是校企合作,没有企业的支持与参与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就失去了依托,因此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企合作的质量。但是,目前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不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寻求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结合点,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校企合作的机制,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通过减免税收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参与工学结合。
三、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应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成的要素出发,进行整体构建。
首先,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确立现代职业教育观念。需要树立包括终身教育、为“顾客”服务、创新教育等观念。
其次,建构体现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的课程体系是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所在。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对传统的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体系进行变革,创建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反映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的课程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构建:
①课程目标:从理论上明晰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准确定位职业教育课程目标。职业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业教育是一种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它的本质是帮助人们获得技术应用型、技能型职业的能力和资格,它将为人们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基于这样的认识,职业教育的课程目标应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宗旨,这一目标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本质。
②课程内容:技术知识、工作过程知识是职业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专家型工人是参与职业课程开发的主要成员。职业教育课程内容应按职业活动的内在逻辑顺序进行序列化。而不是按学科逻辑顺序化。职业能力目标是否实现,是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评价的主要标准。
再次,实施行动导向的教学策略是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点。“行动导向”教学并不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以行动或工作任务为导向的一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思想与策略,是由一系列的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所构成,如项目教学、模拟教学、案例教学和角色扮演等。
第四,从制度层面推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是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治本之策。
要促进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必须首先建立国家公认的科学的、具体的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应包括职业技术专业标准和教育专业标准两个方面。促进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职教教师准入制度,提高职教教师的入职标准;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制度。
第五,从政策法律层面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条件保障。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更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扶持,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在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关系上,政府应该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既要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政策支持,又要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保障机制: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点和难点。国家需要制定更为有力、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职业教育法》,明晰校企合作的法律地位,对校企合作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与实施、投入与保障措施、考核与奖励等作出具体的阐述和规定,使它成为促进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证。
政策保障机制:要使企业自觉参与人才培养,政府必须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定。对那些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和人才培养,接纳教师和学生实习,为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提供资金赞助,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的企业,政府应为其减免一定的税费,而这种税费的减免,只是将企业应缴的教育税费预先转让给职业教育而已,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给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企业增加额外的负担。对于不承担培养任务的企业,则可要求其缴纳一定的费用。由政府统筹用于职业教育,同时落实政府现行的关于工资总额3%用于职工培训的政策,并从实际操作层面,制定把职业教育与企业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企业职工培训有机结合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的参与行为。
动力激励机制:互惠互利原则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企业利益体现在两方面:直接利益和补偿性利益。因此,互惠互利机制的形成可以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学校科研实力,通过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等科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的参与和合作。二是建议以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的形式,建立基于企业的具有生产性的实训基地。这样,实训更贴近生产实际,不仅增强企业的责任感,也会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而生产带来的利益回报不仅可以激励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实训设备的更新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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