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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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4-30

为切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技能精湛、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形成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中青年教师钻研业务、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在学院发展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承担高职教学任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教学能手”选拔分组:

专业课组:包括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教师。

公共课组:包括文化基础课、思想政治课、体育及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各系部按照承担高职教学任务教师数的8%推荐院级教学能手人选,每年评选一次,每届院级教学能手计划为5人左右。

三、培养周期

 三年

四、入选条件

(一)师德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工作标准

1、具有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每年承担本院教学任务不少于320学时,双肩挑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课时。其中,专业课教师需含不低于100学时实践教学内容。专业课教师需累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组织得当,教学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教学艺术水平。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3年来,所教班级的成绩在本校同类班级中处于领先水平。

4、教育思想先进,教学观念符合时代特点,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

近五年,达到下列标准中至少三项者:

1公开发表过1篇教研论文(或参与编写过校级以上本专业课程教材,不含讲义、习题);

2)参与过1项院级以上教学成果/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发表过1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4)专业课教师每年到相关行业企业实习带教不少于1个月;

5)参加自治区级教师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学生技能竞赛获优秀指导奖。

五、评审办法

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宁缺勿滥、择优选拔”的原则,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一)评审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院评审方式。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申请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随附相关资料交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

系部按规定比例向学院推荐院级教学能手候选人选,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学院教务处。

3、学院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院级教学能手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报学院审批。

4、颁发证书

学院颁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证书。

六、任期职责

1教学能手必须坚持直接担任本专业领域的教学任务,坚持在实践中继续锻炼和提高。

2、教学能手必须保持相应的师德标准和工作标准,并有所提高,努力成为广大教师的楷模。

3教学能手应担任本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生评教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带头上好示范课,积极承担由教学部门安排的院级及以上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每学年举行一次面向本系部的示范课教学或面向全院的教学专题讲座

5主动承担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培养教师不少于2名,且培养目标和任务明确,成效显著。

6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培养周期内承担院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不少于1项;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

7、每年12月就一年来的教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接受考核、检查、验收。

七、管理和考核

(一)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系部应大力支持教学能手培养,在人力、资源、经费上给予支持;学院大力支持和资助教学能手的培养,负责协调教学能手培养中相关事宜,定期组织专家对院级教学能手进行考核。

(二)计财科对项目培养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

(三)对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不搞终身制,不连选连任。若一届期满后,教学能手未晋升上一梯次的,其称号保留,资助经费自然免去。

(四)建立教学能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期中、期终两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1期中考核,在培养二年后教学能手应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培养工程考核表》,考核合格者,院级教学能手获得40%的培养经费,继续培养;不合格者,暂停培养经费,学院给予一年的整改期,一年后考核合格,学院下拨40%培养经费,继续培养;整改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培养,停拨培养经费。

2期终考核,在培养三年期满后院级教学能手应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培养工程考核表》,考核合格者,学院下拨剩余的30%培养经费;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停拨剩余的30%培养经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学能手资格:

1、院级教学能手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触犯法律;

2、不报送中期考核情况,工作无法开展或经费使用不当。

八、  待遇和奖励

1、入选学院教学能手培养工程,由学院颁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证书,资助院级教学能手培养经费1万元。经费由计财科代管,分三次下达。初次额度为批准经费的30%,作为一次性奖励;中期考核合格,下达批准经费的40%;期终考核合格,学校下拨剩余的30%经费。除初次额度作为一次性奖励经费外,其余经费纳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2教学能手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优先参加院级教学名师、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能手奖”的申报评选。

3教学能手优先参加国家、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考察、培训或交流。

4、院级教学能手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如果院级教学能手在资助期间调离本院,应向教务处提交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学院停发剩余款项。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doc

2.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12430

主题词:教学能手   培养   管理   办法

抄送: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