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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示范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度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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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9-03
各系部、处室:
根据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职领办〔2010〕2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教育厅决定对2010年启动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进行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规定的内容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为依据,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预验收工作按照“院校总结、省级验收”的程序进行。各项目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在总结项目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各项目组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要求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学院总结
1. 需要撰写的材料。学院对照自治区教育厅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自查,撰写的材料包括:
(1)《项目总结报告》、院长报告及院长报告PPT;
(2)《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
(3)《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
(4)《数据采集平台的分析报告》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5)《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阿克苏地区“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7)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8)示范校建设成果展示视频;
(9)《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报告》。
2. 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的要求。《项目总结报告》即总结性验收材料,由项目院校会同其举办方共同撰写。内容一般包括: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
(3)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成效;
(4)重点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
(5)学校改革发展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6)示范与辐射成效;
(7)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变更资金预算的须在此部分说明);
(8)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问题等。
3. 填报建设过程监控数据。填写《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4)即达标性验收材料,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相匹配。《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验收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4.宣传展示建设成果。学院总结提炼建设成果,在学校示范建设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展示。包括:
(1)《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即成果性验收材料,包括主体部分和支撑部分,主体部分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支撑部分是人才培养实施的条件、规范、流程和保障。
(2)“示范校建设成果展示视频”应集中展示项目建设成效,以及第三方对于项目院校服务区域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参与企业技术改造更新能力的评价和对重点建设专业的行业影响与行业认可程度的反应等。“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视频”时长10分钟的(制作技术要求详见附件6)。
(二)地区验收
1. 开展项目资金审计。由地区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院校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
2. 组织验收工作。地区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完成的程度、质量、效果以及《项目总结报告》进行审核,撰写《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即视为地区教育、财政部门对项目院校的验收证明。
3. 提请自治区验收申请。由地区教育和财政部门在地区验收的基础上,联合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
(1)《验收申请》(加盖地区教育和财政部门公章,并附验收意见);
(2)《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加盖专业审计机构公章);
(3)《项目总结报告》(加盖项目院校和举办方公章);
(4)《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加盖项目院校和举办方公章)。
(三)自治区验收
自治区验收包括公示评价、资金执行情况核查、综合评议等环节。
1. 公示评价。项目院校验收材料将在新疆教育网“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栏公示(公示期一个月)。项目院校同时在本校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专栏公示相关材料。公示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报告》及“示范性高职院校示范建设成果展示视频”等。自治区教育在公示期内受理对公示材料的实名举报。
2. 资金执行情况核查。自治区组织专家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不限于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且可根据核查情况实地抽查部分项目)。
3. 综合评议。自治区组织专家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结合资金执行情况核查结果,做出验收结论。项目验收评议指标详见附件2。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通过、暂缓通过四个等级(详见附件3),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安排
自治区教育厅预验收时间大约安排在12月20日左右。
5.“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公示要求附件5.doc
6.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视频制作技术要求附件6.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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