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示范院校建设资金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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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5-15

示范院校建设各项目组:

  为圆满完成自治区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验收的时间要求,按照示范院校“验收工作手册”和5月13号示范校例会要求,凡未报销示范校资金要求5月底之前全部报销完毕,否则将由学院收回统一处理。

同时经示范院校建设例会院领导讨论决定,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二为示范办集中报账日,请周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或联系示范办:联系电话:2526740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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