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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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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上级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规定,规范党员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学院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组织工作,请各系(部)学生党支部认真对待,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分别填写每位毕业生党员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班级、入党时间、缴纳党费情况(统一交到6月份)、转出党组织关系详细地址;并加盖各党总支公章后于6月21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四、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组织人事处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为避免产生口袋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位后,接到毕业生组织关系单位需填写组织关系回执联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8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回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843000,联系人:阿孜古丽·吾休尔,电话:0997-2521783)。
五、各系(部)学生党支部要及时更新离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六、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党建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请各党总支认真清理本总支的流动党员(往届毕业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并尽快与他们取得联系,在7月底前将所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出。
七.并务必告知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不能补开。
八、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