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基层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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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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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按照中央、自治区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地委指示,学院党委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前,挖掘一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先进典型,为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前期正面宣传工作,同时,收集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和收集范围

挖掘选树为民意识较强、工作作风务实、坚持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收集宗旨意识不强、“四风”问题突出、违纪违规的反面典型。

   二、选树和收集标准

    (一)主题鲜明。选树的先进典型和收集的反面案例都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

(二)有示范和警示作用。先进典型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群众性、客观性和强烈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反面案例要有代表性和针对性,有警示作用。

(三)内容真实。典型事迹反映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做法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考究。反面案例必须是已经处理完结的真实案例。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收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各系(部)、处(室)选树出的典型由系(部)、处(室)领导班子牵头进行筛选初审,正反面典型和案例经各系(部)、处(室)审定后报学院主题办。

2、先进事迹文稿要主题鲜明、思路清晰、语言生动、事例鲜活、富有感召力,具有推广价值,先进个人事迹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先进集体事迹篇幅控制在5000字左右,反面案例要求一事一案,案例清楚明了,数据精准,语言精炼。每篇典型和案例须附相应照片1-2张。

3、各系(部)、处(室)报送先进事迹文稿分别不少于2篇,同时附200字左右先进典型简介,反面案例按实际情况报送。

4、各系(部)、处(室)务必于111日前,将审定的先进典型材料(先进事迹、简介、意见征求函)和反面案例使用纸质A4版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学院主题办。纸质文稿须经系(部)、处(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联系人:王爽英

联系电话:252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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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