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高职国家助学金4名学生重复享受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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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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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的精神,2013年下达我院国家助学金80.7万元,年底又追加我院国家助学金30.9万元。201310月,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经各系部评选上报了538名符合条件的学生;201311月再次评选上报了教育厅追加的256名学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医学系护理12304班班主任阿米娜·尼亚孜重复上报3名学生,再次各享受三等助学金1000元;计算机系网络09501班班主任罗永峰重复上报1名学生,再次享受三等一次1000元。根据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规定,在同一学年中同类助学金不能重复评定享受。为此,经学生处研究,对以上4名学生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问题做如下处理:

1、取消4名学生第二次享受助学金资格,并各退还已发放的1000元助学金交学院计财科。

2、将4个名额重新分配给其他系部,并上报相关资料。

3、对医学系班主任阿米娜·尼亚孜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予以扣除1个月的岗位津贴的处理;对计算机系班主任罗永峰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予以扣除1个月的班主任津贴的处理。同时,两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中不予考虑。

4、对学工部学管科因核对统计时工作的疏忽,未及时发现此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