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费发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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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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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2015年冬季供暖已开始,经过与总务处核对,计财科与总务处共同核定了家属院现有住房户及单身公寓租住户,现将2015年暖气费发放表予以公示,关于此次发放做如下说明:
1、应发暖气费金额为财政根据2015年预算实际拨付额(财政局按
2015年1月在册人员名单核定)。故2015年离职人员、去世人员核发暖气费,新进人员无暖气费,调入人员在原单位领取2015年暖气费。
2、公示表中“12月工资应扣”栏为实有住房面积产生的暖气费超过财政补贴额的部分,这部分暖气费将在12月工资中扣除。
3、有疑问的教职工请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6点前带相关凭据到计财科办理。
计财科联系人:贾嘉 电话:2521809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计财科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