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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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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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知》(新教传〔2015〕3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广大师生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本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各系(部)、处(室)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法权益保护法》,于11月30日前,将学习信息、小结报送学院宣传部。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附件.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