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学院教职工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统一保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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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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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由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统一保管全院教职工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院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中已申请办理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于2016年9月10日之前将相关证件交至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统一登记保管。
二、全院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新增申请办理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在取得相关证件15日之内将其交至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统一登记保管。
三、教职工确需使用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须到组织部(人事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由组织部(人事处)发给本人。其入境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交由组织部(人事处)统一保管。
四、要求全院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上交工作,故意隐瞒事实,拒不上交因公(私)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联系人:潘颀 联系电话:0997-2525207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