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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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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地区第二个管理期托峰英才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8日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评选,推荐对象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编制等限制。评选具体条件详见《阿克苏地区第二个管理期托峰英才评选条件》(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教职工个人填写《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推荐审批表》(附件2),准备好相关业绩材料并向所在二级学院、处(室)填提出申请。
(二)部门初审。由二级学院、处(室)对申请人所填推荐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将《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报告及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统一报至组织部(人事处)。
(三)学院推荐。由组织部(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复审。
(四)资格复审。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地委组织部。
(五)专业评审。地委组织部审核后,商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牵头单位,提出评审方案,分领域、类别、专业等组建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建议。
(六)组织考察。地委组织部根据不同行业、专业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比例,选派考察组对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委、政法、卫健、信访、网信、人民银行等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七)进行公示。地委组织部根据评审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并在地区主流网站、媒体等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八)审批及命名。公示期满后,报地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被批准为托峰英才的,由地委、行署联合命名,并颁发《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证书》。
四、支持政策
入选人员,每人每月给予800元津贴以及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管理期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选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等。安排1次学习研修考察,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托峰英才评选对人才资源开发的重大意义。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推荐,打破“重体制内、轻体制外”陈旧思路,注重推荐少数民族人才、体制外人才,切实把学术造诣深厚、技术技能突出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2.各二级学院、处(室)要严肃审核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把政治审查关、业绩评估关和组织推荐关,对在审核和推荐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和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和荣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借托峰英才推荐选拔之机,压制人才、打击人才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各二级学院、处(室)需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于9月8日20:00前报组织部(人事处)刘雪芹处。
附件:1.阿克苏地区第二个管理期托峰英才评选条件202212051142534185.doc
2.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推荐审批表202212051143014682.doc
3.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推荐汇总表202212051143191508.xls
4.阿克苏地区托峰英才推荐材料清单202212051143295203.docx
5.各行业领域及县(市)咨询及联系方式202212051144090157.docx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