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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03-23
- 来源: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处(室):
现将2023年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课题设置及资助额度
2023年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由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地州厅局合作专项和社科普及专项组成,重点课题、社科普及专项每项资助资金7万元,一般课题、地州厅局合作专项每项资助资金3万元。申报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立项后课题经费一次性拨付。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
三、课题层级
按照《关于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参照为省部级课题的通知》(新社科联函〔2020〕17号)执行。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有关管理规定;申报“重点课题、社科普及专项”的需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申报“一般课题、地州厅局合作专项”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做硬性要求。申报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申报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和企业申报课题。
2.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证实兼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本年度课题专门设立“地州厅局合作专项”和“社科普及专项”。“地州厅局合作专项”聚焦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由自治区社科联和地州、厅局联合确定课题选题,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和立项,通过扎实开展实地调研的方式,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自治区社科联和相关厅局、地州将配合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开题和调研协调工作。
“社科普及专项”主要目的是鼓励专家学者积极从事社科普及研究和社科普及产品创作,推出一批通俗化、形象化、大众化的社科普及作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本年度“社科普及专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作系列主题社科普及短文,短文数量为60个,每篇短文0.1万字左右。内容针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配合做好网络产品的转化制作工作。
4.为避免重复立项,同一研究内容项目已获国家社科基金或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同时申报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重复申报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5.在研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项目(已提交课题鉴定稿的除外)。
五、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成果,研究报告1篇(重点课题研究报告正文3万字以上,一般项目1.5万字以上)、成果要报1篇(0.4万字左右)、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等。
六、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名称需按《课题指南》中的原题申报。
2.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会议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0.7万字,要求按照规定方式列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文字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要根据《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书的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盖章后报送。
4.各二级学院、处(室)督促做好申报工作。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2023年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截止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请在“天山智讯”微信公众号和新疆社会科学网下载。《申报书》《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申报书》《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均刻录光盘一并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