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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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01-0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研究课题组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历了为期10年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而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类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质量。正因如此,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始终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不断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高职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经过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初步形成了由两个体系、两个系统组成的,富有中国高职教育特色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目标体系的确立

建设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首先要建立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自身规律的质量保障目标体系。有鉴于此,教育部于2000年颁布了《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简称“2号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在总结上世纪90年代以来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高职高专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对规范院校建设、推动教学改革、保证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认识水平的限制,许多目标不够清晰具体,缺乏鲜明的高职教育个性,难以及时跟上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为此,教育部于2006年颁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简称“16号文)。

16号文是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文件不仅阐明了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指明了发展的方向、设置了切实的目标,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类型特点。16号文明确指出,要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近几年来高职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事实证明,16号文是引导我国高职教育跨入以内涵建设和质量提高为工作重点的新的历史阶段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目标体系的确立。

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评价系统的形成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从无到有已经走过了7个年头。教育部先后颁布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厅[2004]16号)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新老方案的交替既反映了高职教育不同发展阶段对教育评估的不同要求,也反映了高职教育评估自身认识与理念的提升。

1.高职评估制度的建立

上个世纪末,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院校数、年招生数、在校生数快速增长。为了规范院校的办学行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质量,教育部决定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于1999年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教学评价组开展了《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工作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在运用项目研究成果,选择26所院校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于2004年正式发布《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直接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使得高职第一轮评估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水平评估在梳理办学思路、争取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日常管理、促进地方政府和院校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起了非常好的作用。

与此同时,评估本身暴露出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受到多方的批评与质疑。为此,教育部高教司于2005年夏天专门召开会议,严肃指出评估中的不足与问题,要求认真总结、研究、调整、改进。会后,经过广泛收集意见、抽查调研和深刻反思,整理出前一阶段高职评估中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一是雷同于学科性高校的评估模式,不能很好适应高职教育的特点与规律;二是评估的目的重心偏移,重结论、重外延;三是评估的主体错位;四是评估方案分类发展指导性不够;五是存在信息缺陷,采集的信息缺少即时性、原始性、动态性、综合性和透明度。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助长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导致形式主义的抬头和弄虚作假现象的产生。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教育部高教司开始酝酿评估方案的调整。

2.高职评估的转型

十一五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转入以内涵建设为主的轨道,在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教育部于200611月适时颁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并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创新要求与重要举措,揭开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的崭新一页。相比于当年制定《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一方面,高职评估工作所面临的环境、使命、任务、对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制订新的评估方案,并尽早组织实施刻不容缓。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不仅发展迅速,而且硕果累累。涌现出了百余所能起引领作用的国家示范性建设院校,评选出了几百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一大批优秀高职教材。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这些为新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障。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的要求,高职新评估工作的定位有二,即:一是评软不评硬。所谓指的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是办学的根本。二是评动不评静。就是要评价学校人才培养过程,要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看学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程度。高职新评估工作的原则有四,即:不搞形式;不造假;不影响老师和学生的正常教学和实践活动;通过评估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推进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按照上述定位与原则,研发新评估方案的指导思想确定为贯彻、推动、形成,即把贯彻落实16号文的精神贯穿于《方案》制订的全过程,体现于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全过程,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理念和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新方案的设计思路可以概括为六大要点:

1)以服务为宗旨。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诊断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瓶颈所在、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共谋良方与对策。评估应以激发学校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院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根本宗旨。

2)贯彻新时期高职改革的指导思想。评估的指标体系突出内涵建设的要求,引导评与被评双方把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来,由此带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等的建设与改革,并促进管理理念、水平的提高。

3)以主体要求为标尺。站在主要利益相关方”——用人单位、学生、教师、主办方、社会、家长等的立场上来审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方案》设计。

4)让数据说话。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数据平台,使得现场考察评估建立在对客观、真实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同时,有效提升院校日常管理与决策的水平。

5)以平等互动为途径。摆正专家位置,明确评估目的,承认知识的主观性与相对性,珍视知识冲突的创新意义。现场考察主要通过深度访谈的方法,以换位思考的真诚态度平等交流,达到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的目的。

6)以实际效果为检验。对新方案的组织实施、指标内涵的把握,是准确还是存在偏差,最终不应当由某个权威或者课题组来下结论。评估产生的实际效果、真实导向和各需求方的评价是最终的检验标准。

根据以上设计思路,新方案力求突出如下特点:

1)体现新时期高职的改革导向,富有高职教育的类型特点。

2)把对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与关键因素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评估的基本任务。

3)指标体系以对主体的绩效评价为切入点,以为逻辑体系。

4)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提供的信息为主要依据、以深度访谈为主要形式的现场考察方法。

5)评估结论只设通过暂缓通过两种,不再分等级。

新方案与老方案相比,从理念到做法都发生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变革,为保证实施质量,推进新方案实践的同时,教育部统一部署,陆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1)委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研究课题组研究评估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教高司函[2008]105号)。安排课题组根据地方要求开展咨询服务。截至20091月底,课题组咨询服务的省、市、自治区已达18个。编写出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解读》,指导各地、各校的评建工作。

2)审核备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订实施文件(规划、细则、操作规程)。截至20091231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通过备案。

3)把握试评估的方向和尺度。派课题组专家和观察员参加试评估。截至 20091月底,全国有22个省、市、自治区组织了对56所高职院校的试评估。

4)重视基本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对各省负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完成2008年和2009年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省级数据汇总,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课题组分别对2008年平台进行了初步的数据分析。对采集平台进行改进升级。

5)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在部署采集、上报工作的同时,组织、保证了第一次全国范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组织评估骨干专家培训。2009年下半年,共组织12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骨干专家培训班。参训人员达到812人,覆盖了全国41.8%的高职院校。数据显示,培训以院校领导为主体,他们既是评估专家又是院校改革与发展的引领者。他们的参加将对正确实施新方案评估,正确引导高职教育改革起到重要作用。

从一年多来的试评与评估实践来看,预期效果已经得到初步显现,高职教育评估开始受到院校的欢迎。根据现有材料,被评院校对新方案评估的肯定评价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1)走出了既往评估的思维定势。院校主体意识增强,评估开始了从要我评我要评的变化。

2)认为新方案切实贯彻了当前高职改革的指导思想,评估是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的良好机遇。

3)新方案的实施使学校能够做到保持平常心态和工作常态。

4)通过对平台数据的分析,提高了评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十分有利于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5)提高了质量保障意识。被评学校进一步认识到建立教学质量自我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也找到了切实可行的途径。

三、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的构筑

2006年启动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学校层面为高职院校树立了建设发展的目标,在推动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动服务社会,彰显类型特色等方面产生了巨大作用。

2007年起,又相继开展了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每一项评选都制订有相应的高职自己的评审指标体系、内涵说明和评审办法。力图引导高职教育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改革方向,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强化高职特色。由此,初步构筑起了既有院校评价又有课程、教师评价;既有综合评价又有专项评价;既有发展性评价又有总结性评价;既有国家级评价又有省部、院校级评价的,专门适用于高职教育的评价体系。

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信息系统的建立

2008年起运行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采集平台)是新评估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方案的一大特色和亮点。然而,建设采集平台的目的却不只是为了给五年一轮的评估提供信息,而是为了建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信息系统。采集平台力争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需要:

一是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数据库条目包涵了新评估方案所需要的主要信息,也就是涵盖了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的主要信息,可以满足新方案评估,以及相关评审的需要。

二是满足高职院校(包括领导者、管理者、师生员工)的需要。让使用者能够随时了解自身的优势与差距、成功的实践与面临的挑战,从而激发出内在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是满足教育行政部门的需要。从网上点击相关连接,就可以迅速了解所关注高职院校的即时情况,从而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四是满足社会各方需要。采集平台向社会公布后,用人单位、家长等都可以从网上了解学校各类公开的数据与信息,从而对学校的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作出客观评价,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主要特点是:独立、原始、即时、公开。强调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独立性、数据产生的原始性、数据 采集的即时(常态)性,以及最大限度的公开性。在保证数据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满足各方的需求。

经过两年多来的探索与实践,经历了多次调整、改进,通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一千余所高职院校的共同努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开始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并以其独立、原始、即时、公开的特点,在提高评估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院校日常管理、帮助宏观决策等方面显现积极作用,因此越来越得到高职院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广泛重视(详见附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简要分析)。

五、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与持续推进

在过去的几年中,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的旺盛需求与目标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完善、提高。以便更好地体现高职教育的类型特点、时代特点,更好地满足各个评估主体的建设发展要求。

首先,要加强高职教育质量文化的建设,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与价值体系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观、质量观、价值观。引导高职院校的广大师生员工形成正确的质量价值观,培育积极进取的高职质量文化,担当起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主体角色。

其次,要加快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改变目前院校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体系不够完善、保障目标模糊、保障范围狭窄、未呈常态运行、信息渠道不畅、反馈调控滞后等问题。尽快建成体现先进高职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质量管理理念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建立在知识管理信息平台之上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三是要继续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提升其智能化加工的水平,扩大其信息共享的范围,增强其交流互动的功能。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技术水平,简化操作、便利使用。

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空间很大,却鲜有借鉴,因此,要进一步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尽快形成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的、先进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以更加有效地指导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实践,更加有力地推动高职教育的建设、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