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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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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兵团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中的作用,以优秀的教科研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根据《自治区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新教规[2021]10号)规定,兵地联合开展2021——2022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1——2022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课题类别由课题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
(一)重点课题。研究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教育发展亟需破解的重大问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可以为新疆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建设、职业教育适应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布局与调整、课程体系与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模式、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保障、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微课题。研究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课题成果具有实操性,可复制、可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为学院在职人员。
(二)每个课题只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组织、实施到形成成果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主持人);一般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小微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课题主持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申报课题不做职称要求。
(四)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离退休人员、非在职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与行业协会联合申报课题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课题的,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
(五)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立项课题应做到立项根据充分、学术思想严谨、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已承担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承担省级及以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相同或相近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获国家和省级奖励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已被撤项的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人,自撤项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
(六)课题选题主要以《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021——2022年度)》(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指南》为研究课题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七)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
(八)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小微课题资助0.5万元。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
(九)课题完成时限为2022年7月20日。
(十)课题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自治区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新教规[2021] 10号)。
三、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科研工作,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立项后,各二级学院、处(室)要督促课题主持人按照研究目标和完成时限,组织课题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根据课题申报情况,联合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根据研究进程开展中期检查、结题评审和成果认定。对立项后无故中断研究任务或不认真开展研究的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下一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三)本次课题研究工作采取分别申报、联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需上报纸质版一式6份,同时提交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1份,均要报送电子版。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娜0997-6889265
电子邮箱: 1607580685@qq.com
附件:1.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2021- -2022 年度)指南.docx
2.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3课题申报表及汇总表.doc
3.2021-2022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1年6月22日